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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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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号
2011年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暑期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社会实践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系团委:
按照团省委、省学联统一部署,我院各级团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永远跟党走建功在中原”为主题,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宣传党史知识和义务支教为重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社会实践中得出正确的社会观察结论,真正实现了“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为推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深化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宣传典型,院团委决定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系对学生进行评选、上报评先结果:11月9日—10月13日(截止日期:11月13日下午五点)
2、院团委审批:11月14日—11月15日
3、审批结果反馈:11月15日
二、评先项目:
先进个人
三、评选办法: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2、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3、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4、具有社会实践活动的汇报情况并按时上交完整真实的材料。
四、评先要求:
1、各系团委书记全面负责所在系各专业本年度的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各级团支部根据学生调查报告进行初评,将名单上报至院团委。
2、“先进个人”各班级可申报4个,附申报材料。申请者须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律按教务处设置的行政班级进行申报,格式按XX系XX年级XX专业班报送到院团委。
3、评先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平合理,按时完成(凡不按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具体操作:
1、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对推荐表彰的个人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式、新思路,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2、以上所有材料请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委员会
二○一 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