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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展示我省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青年学生中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贡献,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现将我院申报评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包括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培养任务的学校和单位,评选表彰对象为2013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一)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根据以下顺序按照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直至满额。
A.市级以上(含市级)集体荣誉
B.先进团支部(明星团支部、五好团支部)
C.文明班级
3.同等条件下所获院级以上(含校级)集体荣誉多者优先考虑。
(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的活动,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根据以下顺序按照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人选,直至满额。
A.模范学生干部
B.优秀团干
C.优秀团员
D.文明学生
4.同等条件下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在院级模范学生干部基础上进行。
3.根据以下顺序按照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直至满额。
A.三好学生标兵
B.三好学生
C.优秀团干
D.优秀团员
E.文明学生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在评奖学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有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者;
4.申报先进集体的班级同学受纪律处分和违法违纪现象。
(五)名额
各系可推荐三好学生申报人员3—5人,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人员1—2人、可推荐先进班集体申报个数1—2人,由学院集中进行评选。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和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团省委、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或《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各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一同提交,于6月21日下午17点之前报至院团委茹佳老师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将上报团省委学校部,由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组织评审。
附件:
附件1: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