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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在2012—2013学年中,在我院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社团、社团干部、社长、社员。经我院团委、社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内容
(一) 优秀社团:评选范围为学院所有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二) 社团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学生社团干部;
(三) 优秀社长:参评对象为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
(四) 社团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各学生社团成员。
二、 评选类型和条件
(一) 优秀社团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作出了一定贡献;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章程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社团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体制完善;
3、明确学生社团活动的主题,提出详细活动方案。方案重点体现学生社团活动目标、内容、形式、主要特色、预期效果;
4、按时参加社管会例行会议,按时签到;
5、按时认真完成团委、社管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6、在我院社团文化节中有出色表现,并附有相关材料(活动策划、新闻稿、活动照片、视频、活动总结等)证实。
(二)社团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社团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善于实践;
2、坚持走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社团发展道路,为社团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各方面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社团,积极组织社团活动,认真完成社管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5、按时出席各项会议,任职期间社团活动开展积极,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广大会员及同学中间反映良好;
6、所在社团在校园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优秀社长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较强;
2、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及所属学生社团有关章程和各项规定,无任何违纪处分;
3、热心学生社团工作,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对所属学生社团进行管理,整个社团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运行良好,在社团文化节中作出积极贡献;
4、在社团管理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很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5、关注社团的发展,能提出有利于社团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对社团的发展有较大贡献;能很好的团结社团内部其他成员,促进社团内部的交流与合作。
(四)社团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所属学生社团有关章程和各项规定,无任何违纪处分;
3、热心学生社团工作,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主动认真地配合所属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在社团文化节中作出积极贡献;
4、关注社团的发展,能提出有利于社团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对社团的发展有较大贡献;能很好的团结社团内部其他成员,促进社团内部的交流与合作。
三、 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1、优秀社团5—8个,凡评选上优秀社团的可追加优秀学生干部2人,追加社团先进个人5人;
2、社团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按照各社团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以内进行推荐,特别优秀的社团可酌情考虑增加名额;
3、优秀社长若干,参评者可以为在职社长、在职副社长;
4、社团先进个人原则上按照各社团注册总人数的20%以内进行推荐,特别优秀的社团可酌情考虑增加名额;
(二)评选时间
2013年6月10日——24日
(三)评选要求
1、成立不满一年的社团不能参加“优秀社团”评选活动,有突出贡献者除外;
2、各类先进申请表均须使用B5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请所有参评单位于6月24日下午18:00之前将参评材料报送社团管理委员会各单位所属上级部门,社团管理委员会汇总整理好后报送至院团委。
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委员会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社团管理委员会
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