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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生李奕璇本人申请,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同意学生李奕璇转入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规程的通知》(鲁教学发〔2015〕2号)文件规定,公示如下:
学生李奕璇,性别:女。于2016年高考,考生号:16410613110518,高考成绩445.1分。
该生因身体原因需要家人照顾,现申请转学,转入家庭所在地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习。
公示期自即日起始5个工作日,即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凡对李奕璇转学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工处反映。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