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营造良好学风和校风,经学工处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2017、2018、2019级全体在校生(2020级学生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时间:
1、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表现,上报评选结果:11月30日
2、学工处审批:11月30日—12月10日
3、评选结果公示:12月11日-12月18日
三、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
四、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每学院可分别申报2-5个,附申报材料(要求学院书记签字,A4纸、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不受理手写材料)。一律按教务处设置的行政班级进行申报。
2、模范学生干部名额为专业学生总数的3%,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专业前50%以内者,方可申请;三好学生名额为专业学生总数的5%,要求学业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均在专业前25%以内者,方可申请;三好学生标兵名额分别为专业学生总数的3%,要求学业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专业前10%以内者,方可申请;以上申请者须填写相应审批表(见附件1、3、5),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相应汇总表(见附件2、4、6)。
3、名额计算四舍五入,各学院在评选先进个人时,如有学生获得重大奖励奖项等情况,可适当放宽要求。
4、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经学院书记审核签字后,于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点前报送明德楼学工处606办公室魏圆圆处(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书记全面负责学院各专业的评优、评先工作,带领本学院辅导员和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2、本次评优评先应坚持“认真细致、公平公正、合理择优”的工作原则,如期完成(凡不按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学院各专业评优评先结果在上报前应向全体学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凡2019—2020学年有考核课程成绩不及格、受到纪律处分、学籍变动未满一年的学生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4、“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不得为同一学生,其他先进个人评选凡符合要求者,均可兼评。
5、申报先进班集体及各类先进个人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审批,名额作废,不接受增补及替换。
6、先进集体审批后,即通知相关单位,评为“先进班集体”的单位可追加模范学生干部名额2名。
以上所有材料请确保真实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魏圆圆 电话:0371-85302078
学工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