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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辅导员工作案例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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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5 09: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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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与展示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人员对2021年上半年辅导员工作案例开展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4月15日—4月30日

二、评选组织

成立辅导员工作案例评审专家组。由学生工作部长任组长、人力资源处、组织(统战)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负责人组成。

评审专家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案例整理、初选、报送等工作。

三、评选标准

案例评选分案例选题、案例分析、解决问题、启示总结四个评审考核项目,每个项目满分25分,合计满分100分。

四、评选办法

(一)初评

学生工作部依据评选标准开展工作案例初评工作。根据案例类型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汇总各类型得分排名前20%案例报送评审专家组复评。

(二)复评

评审专家组对初评报送案例进行评审打分,办公室统计评审组打分情况,依据得分高低评选前10篇为每学期“十佳案例”。

五、奖励办法

本次将评选出“十佳案例”,并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获奖案例编撰成册予以全校推广,对获奖辅导员实行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并提供相应物质奖励,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且作为评选“十佳辅导员”重要参考依据。

六、其他

2021年3月份之前未提交或有意愿增加案例篇数辅导员可申请补报,补报截止时间4月21日。

联系人:姜双增

联系电话:85302078

 辅导员工作案例评选方案.doc


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