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9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名单由学工处提供参考名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助学贷款毕业生务必于5月2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模块,核对修改个人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每位贷款毕业生都须申请毕业确认,贷款已结清、退学、休学、入伍的学生除外。(确认流程参考附件1)
注: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学生,请先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所属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二、信息审核报送
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后,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做好信息汇总,填写《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附件2),并于5月25日前交至学工处。若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出现信息错误或就学信息变更,需提醒学生联系其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三、有关要求
1.毕业确认工作是维护贷款学生权益、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需提醒学生牢记本人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确保毕业后联系畅通。
2.各学院要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注意保存活动图片、文字,5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活动总结电子版),在全体毕业生离校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讲下一学段资助政策体系和申请流程,大力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珍爱信用记录,告知学生还款义务及违约后果,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按时还款,避免贷款毕业生因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联系人:魏圆圆,联系电话:0371-85302078
附件1.毕业确认流程
附件2.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学工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