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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郑州校区管委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 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和资金发放时限的通知》(教资助〔2025〕17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代偿政策核心要求
(一)代偿对象:我校全日制应届本专科生到河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干部”服务范围为全省),服务期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不含定向、委培及已免学费学生)。”。
(二)代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实际贷款金额低于标准的,按实际金额代偿。
(三)申请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3年的,于2025年申请;10月1日后服务期满3年的,下年度申请;服务期满3年后超2年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申请时间节点
2025年9月-10月1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填报信息,经县级资助部门初审通过后,打印《河南省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准备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协议(或录用/聘任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贷款无需提供),提交至服务基层单位所在县级资助部门审核。10月11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三、工作责任与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书记将代偿政策精准传达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建立“学生-辅导员-学院-学校”四级核对机制,确保无遗漏。各学院辅导员
指导毕业生规范填写申请表、准备证明材料,核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齐、填报错误影响申请。
(二)各学院需提前统计潜在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对因信息延误、材料准备不及时可能错过申请的学生,建立“备选清单”,预留3个工作日的材料补报核查时间,确保无符合条件学生因学院工作疏漏错失资格。设立学院工作联络人,每日收集学生申请疑问,对县级初审反馈的问题材料,24小时内协调学生补充完善,避免因响应不及时影响审核进度。
(三)特殊群体重点推进:针对“大学生村干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援服务贫困县”四类群体,结合往年工作推进情况,对往年工作成效较好的学院,可优先借鉴其经验模式;对往年存在材料遗漏、信息错误的学院,需重点督促整改,确保本年度工作无疏漏。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推进,确保2025年度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高效、精准完成。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发展处。
联系人:
许昌校区 赵 攀 联系电话:0374-5559007
郑州校区 刘览霄 联系电话:0371-85302078
学生发展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