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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榜样领航,逐光前行”励志宣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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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3 08: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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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搭建优质朋辈学习交流平台,引导广大学子明确学习目标、提升综合素质,营造“勤学善思、资助育人、争先创优”的优良校园氛围,特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本次励志宣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榜样领航,逐光前行”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发展处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参与对象

1.受众:全体在校学生(重点面向大一、大二学生)

2.宣讲嘉宾:近1-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励志奖学金杰出获得者、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就业代表、考研上岸学子、学科竞赛获得者等优秀学生代表。

四、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各二级学院结合教学安排,自主确定具体时间,原则上每学院至少开展1场)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分享内容:聚焦成长核心维度

1.学业提升:专业学习方法、课程重难点突破、绩点提升技巧、科研入门路径;

2.实践成长:学科竞赛备赛经验、社会实践参与、学生工作履职心得;

3.综合发展:时间管理、目标规划、心态调节、考研/就业/考公方向准备;

4.榜样寄语:结合自身经历分享成长感悟,传递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态度。

(二)活动形式:灵活适配多元需求

采用线下会场或主题论坛形式可设置“励志嘉宾现场分享+互动问答”,设置自由交流环节,按“学业科研”“竞赛实践”“升学就业”等方向设置,精准匹配不同学生群体需求;

六、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11月15日前)

1.学生发展处统筹部署,下发活动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内容要求及预期成效;

2.各二级学院筛选确定分享嘉宾(确保发言质量与代表性),沟通分享主题与内容框架;

3.各学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场地预订、设备调试、宣传推广(通过学院公众号、班级群、海报等渠道通知)。

(二)实施阶段(11月17日-11月20日)

1.各学院按计划开展分享会,严格落实活动流程,做好现场组织与秩序维护;

2.安排专人负责照片拍摄、视频录制、文字记录,及时收集学生反馈意见;

(三)总结阶段(11月21日)

各二级学院可通过学院官网、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活动预告,同步推送宣讲励志嘉宾成长故事短文案,并发布活动推文(含现场照片、核心干货)。梳理资助育人活动成果,将新闻稿与活动照片于11月21日17:00前提交至学生发展处。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学风建设、资助育人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聚焦需求,注重实效:围绕学生核心诉求设计分享内容,避免形式化,增强活动针对性与实用性;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营造“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4.总结提炼,固化成果: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将优秀分享资源转化为长效学习材料,持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八、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学生发展处统筹协调,各学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活动落地;

2.资源保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活动经费,用于嘉宾补贴、宣传物料等;

3.激励保障:对积极参与组织工作的学院与表现突出的分享嘉宾,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参考。

学生发展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