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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更好地了解我校2023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我校学生发展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对2023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心理普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二、普查内容
1、普查对象:2023级全体学生
2、普查地点:许昌校区行远楼、一得楼、立业楼、原道楼
郑州校区文质楼
3、普查工具:本次普查依托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使用教育部统一编制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进行施测。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部2023级辅导员组织所带学生按时参加本次测评,确保维护好测评秩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2、各辅导员在测试前,准确掌握本班学生的姓名、学号、手机号,指导学生学习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3、在测试前请提醒学生带上手机,让学生记准自己的学号和手机号。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打开微信,搜索小程序“学生心理测评平台”点击进入登录界面,输入手机号,选择入学年份,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即可进入测评。
2、辅导员老师需提前熟悉测评流程,以便现场指导学生开展测评。
3、测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374-5559525(许昌校区立心书院)、0374-5559208(许昌校区原初书院)、0371-85302528(郑州校区)。
附件:
学生发展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12日